上海九旬老人被撞身亡,背后的“内幕”,越挖越愤怒……
来源|桌子的生活观(ID:zzdsh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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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姐导读:
世道的变坏,就是从用“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纵容“弱者”开始的。真正的正义,从来都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规谁担责”。
最近,上海的一名93岁老人,在儿子家吃完饭后,却因为不想绕路,同样选择了最短的路程回家——横穿高速公路。
很快,他就为这个危险的尝试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一辆疾驰而来的汽车撞上了老人,尽管司机已经猛踩刹车,但在那样的高速之下,车子还是不可避免地撞飞老人,并最终致其死亡。
事故发生后,交警很快就划分了责任认定,认为司机没有尽到观察路况的义务,承担次要责任,而老人横穿高速公路,应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责任划分,实在有些“和稀泥”的嫌疑。
司机是在哪里开车?
高速公路上。
老人是在哪里被撞的?
也是在高速公路上。
你一个老人,放着好好的路途不走,偏要横穿高速回家,这被撞了怪谁?
毕竟司机又没有未卜先知的能力,他在高速公路上开车开得好好的,速度那么快,又怎么会想得到会突然出现行人?又怎么能有能力去刹车避让?
虽然这个司机很倒霉,但万幸有保险。
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比例,保险公司给老人家属赔偿了28万元。
按理说,事情到了这一步这场交通事故也就该告一段落了。
但谁也没有想到,接下来真正的故事才刚刚开始!
被撞家属获得28万元赔偿之后,尝到了甜头,居然又转头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告上了法院,索要巨额赔偿!
理由非常简单,他们认为是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没有管理好公路,防护栏坏了也没有及时维修,给老人穿越高速公路提供了便利条件,间接害死了老人。
简而言之就是:谁叫你们高速公路太好翻越了,赔钱!
见过不要脸的,也没有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高速公路真的很好翻越吗?
我们看看现场照片。
本来就是修建很好的防护铁栏,被人为地生拉硬拽扯烂出缝隙。
如此狭窄的一个缝隙,根本过不了人,如果不是通过拉拽等方式扩大,一个成年人很难通过。这就是家属口中的很好翻越?
高速公路管理部门没有追究你破坏公物的罪名了,你还倒打一耙说这个太容易翻越了?
所以,这分明就是“谁死谁有理”、“死哪我讹哪”的强盗逻辑!
法院也曾说过:高速公路距离较长,沿途路况复杂多样,无论高速公路如何努力,也达不到沿途设施在全时间段内无破损的完美状况。
说白了,无论你建得多好的防护栏,只要每天有人在那里生拉硬拽,就总会露出让人可以钻出去的缝隙。
有问题不是防护网,而是那个生拉硬拽的人!
其实,我刚看到这个事件的时候就在想:到底是什么给了他们底气把高速公路管理部门告上法庭?
而当我看到那28万的时候,瞬间就明白了。
人性的贪婪和欲望,都是纵容出来的。
正是因为之前轻轻松松就从无辜的司机那里搞到28万元,于是他们欲壑难填,想要更多,继而把高速公路管理局告上法庭。
正是因为之前“和稀泥”式的处理纠纷方式,给了他们莫大的底气。
反正要去讹一讹,没搞到钱就算了,万一真的搞到钱了呢?
好在,最终法院驳回了老人家属的诉讼请求,他们最终拿不到一分钱。
虽然这个事件结束了,但这个案件还是让我心有余悸。
要是法院真的判决高速公路管理局赔偿老人家属一部分钱,那以后这样穿越高路公路的老人会不会越来越多?高速公路会不会越来危险?
所以,一开始就不应该给家人家属赔偿28万,正是有了这28万,于是他们又把高速公路告上法院,而如果这个案件他们真的拿到了钱,那后面相仿的人就会越来越多。
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分钱没有,是他自己横穿高速公路的,就该自己负全责。如此代价,这样的现象才可以完全杜绝。
我们对死者、弱者有同理心,这是人之常情,但这种同理心一旦变成了“和稀泥”式的纵容,就会引来他们不要脸式讹诈的强盗逻辑。
这不仅会助长“死哪讹哪”、“谁弱谁有理”的嚣张气焰,也会让无辜者因为受到不公平的对待,从而对法律失去信心。
就在这个事情发生的那几天,上海也有一则类似的事情出现。
一位老人,在一处涵养林健身时,因为在水泵房清洗弄脏的衣物,不幸溺亡。
事发的涵养林,虽然无人看守,但四周都有铁丝网和大门围住,并且也规定了不对外开放,也就是说,是老人自己违规翻越进入了禁地。
可事故发生后,老人家属居然恬不知耻将涵养林的养护管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 56 万元!
家属们的意图真的再明显不过了,这就是经典的“死哪儿讹哪儿”的强盗逻辑,完全无视是自己违规翻入到这里的。
我忽然想起当年的广州老人偷杨梅死亡事件。
广州六旬老人吴某在景区游玩的时候,悄悄爬到树上偷杨梅,由于树枝枯烂断裂,致吴某从树上跌落,送医院抢救无效身亡。
家属愤而将景区告上法院,索赔60多万元,说景区没有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还有一个极其无耻的理由:谁叫你们的树太好爬了?
类似的事件还有很多很多。
上海一位年轻女子,因为突发疾病,意外地倒在了自己的洗脸盆里,不幸离世。
事发之后,家属找房东索赔60多万元,不拿到钱誓不罢休,甚至砸坏了房东家的门。
警察劝解之后,他们仍旧不依不饶地说:“我们农民不懂法,在你房里死的就找你!”
北京一男子醉驾无牌照的摩托,撞上了路边的垃圾桶后身亡,可他的父母,将村委会告上了法院索赔76万元。
还有浙江嘉兴一老太在小区里卖菜时,突发晕倒,口吐白沫。
而在小区里巡逻的保安叶某碰巧看到了这一幕,他迅速打120将老太送往了医院,但不幸的是老太没有抢救过来。
作为保安,叶某可以说是仁至义尽了,但家属竟然将叶某告上法院并索赔48万,他们一口认定:是保安的驱逐造成了老太发病,否则他怎么会这么好心把老人送到医院来?
这一切一切的事件,都有一个相似的共同点:我死我有理。
这些死者家属从来不管事实如何,只是一个劲地说自己家里有人去世了,不断索要赔偿、讹诈。
而这些家属之所以敢这么讹诈,就是因为之前尝到了甜头,正是这种“和稀泥”的处理方式,给了他们狮子大开口的底气。
我们中国尊重死者,“死者为大”是没错,但这种包容不能变成包庇。
一旦法律的人道主义对他们的宽容变成了纵容,就成了“弱者们”作恶的筹码。
而我们一旦长期对“弱者”纵容,导致的最坏结果就是,公众的善意和社会的公序良俗都会被破坏。
如果任由这种风气盛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和善意将会彻底消失,道德也会集体倒退。
比如去年12月,黑龙江齐齐哈尔一位68岁的老人因突发心梗倒地不起,可周围的人却纷纷绕行,没有一个人敢上前搀扶,最终老人在风雪中悲惨离世。
广东中山,一位摔倒的老人双脚抽搐,吃力地想要站起,旁边的人却只敢拍视频打电话,不敢上前将老人扶起,只因为怕被讹诈。
辽宁沈阳,一位老人摔倒后起不来,一直在求助路人,直到他大喊“我一辈子没讹过人”之后,旁边的围观者才放下拍视频的手机,一起将老人扶起。
这一幕幕令人心酸的场景,就是我们长期对“弱者”纵容导致的最坏结果。
当去扶起一位老人的好心人不断成为替罪羊,谁还敢去帮助他人?
当无辜者被“和稀泥”的处理方式承担责任,谁还愿意为真正需要帮助的弱者发声?
当救一个人,需要几十个人拍视频,为自己作证的时候,是社会的悲哀,也是这个时代的不幸。
世道的变坏,就是从用“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纵容“弱者”开始的。
好在,随着越来越多的人看清了那些“弱者”的本质,这些年,不再支持“谁弱谁有理”,不再“和稀泥”的正义判决越来越多。
比如之前苏州昆山区的小偷被物业保安追赶落水死亡案,家属索赔158万的请求,被法院驳回。
尽职尽责的物业保安不需要为卑劣小偷的死亡买单!
北京行李箱绊倒老人案,法院也驳回了申诉,还了那个好心扶起老人的行李箱主人和社会一个公道。
著名的电梯劝阻吸烟案,经过二审也得到了改判,劝阻吸烟老人的杨医生不需要承担责任和赔偿。
我们乐于看到这样的判决,并不是因为我们想要去讨伐那些“弱者”。而是因为,天下苦“和稀泥”判决久矣。
胡适曾说过一句话,中国的很多事,坏就坏在一个“调和”。
不论是非、为“弱者”“拉偏架”的调和行为,看上去是各打五十大板,一团和气,但背后却是打着公平的名义,去践踏更大的公平。
真正的正义,从来都不是“谁弱谁有理”,而是“谁违规谁担责”。
任何时候,对是非功过的评定,倚仗的都应该是法律,是规则,而不是随便“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我们的社会始终是在进步的,当越来越多的法律从业者和普通人开始意识到法律不是他们牟取利益的保护伞的时候,就是“我弱我有理”、“人死哪我讹哪”的强盗逻辑消弭之时。
社会并不是“弱者”的爹妈,不会一直惯着他们的蛮横无理。
这个社会,终究会狠狠惩罚那些仗着“弱小”牟取利益的人!
◇ 参考资料:
抖音@Vista看天下
知乎《九旬岁老人横穿高速公路被撞身亡,从车主处获赔 28 万后家属向管理部门索赔,如何看待此事?》
微博:@头条新闻 @星视频 @荔枝新闻
网易号@法律故事在线《北京女子被行李箱绊倒后身亡,家属索赔62万,法院判决还社会公道》
中国法院网络电视台《“电梯劝阻吸烟猝死案”二审改判,撤销一审判决,劝阻者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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