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强调防沉迷?人大代表建议:停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游服务丨游戏干线
李燕认为,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网络游戏在未成年人防沉迷方面依然存在一定程度乱象,比如有的网络游戏依然无需实名认证,一些不良网络游戏公司违规行为也是层出不穷。而作为第一责任人的家长,没有对孩子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教育,甚至一些家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亲子关系的缺位,影响孩子心智的发展和性格养成,从而向虚假的游戏世界寻求心理安慰。李燕建议从四方面对未成年人保护。
首先,从立法方面保障;
她提出把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纳入《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也就意味着把这件事情提高到了立法层面,使其有了法律保障。
其次,严厉打击违规企业;
有些企业是揣着明白装糊涂,就喜欢打“擦边球”,偷偷摸摸地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李燕提出对于这样的企业和平台必须严厉打击。
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一旦发现有企业或者平台违反规定,必须严厉处罚。
第三,禁止售卖对未成年人上网限制的破解软件;
正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些企业专门售卖对未成年人上网限制的破解软件,这等于是在屏障上打开了漏洞,导致之前所有的努力都功亏一篑。对于这样的企业和平台李燕同样提议要严惩不贷。
第四,未成年人因玩网络游戏冲动消费,企业或者平台必须全额退款;
未成年人还没有健全的判断力,有些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冲动之下可能花大笔钱买“装备”,甚至有的孩子付费成瘾,给家长造成不小损失,当家长追责时,有些企业或者平台会推三阻四,不愿意退款。
对于未成年人在网络游戏中的这种冲动消费行为,李燕主张企业全额退还,年龄由现在的8岁以下拓宽至18岁以下。
专家观点:“堵不如疏”
游戏本来只是一个中性的名词,但是这些年来,越来越像个贬义词了。特别是网络游戏,许多人一提起简直就恨得咬牙切齿。
这种心情可以理解,只要涉及孩子的事,大家就格外重视。未成年人沉迷网游的现象,也确实存在。但是,事情吊诡的另一面是,本应最厌恶游戏的家长们,却有不少人给孩子提供自己的身份信息,帮他们绕开实名认证的门槛,顺利地玩上游戏。
所以,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网游服务面临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完全禁止得了吗?这项禁令如何落实?归根结底,对于互联网服务的使用权,掌握在每一个用户手上。无论是借用家人身份登录游戏,还是租用游戏账号,绕过监管的办法总是存在的,不可能完全杜绝。
此外,越是细致的监管,耗费的管理成本越大。而成本与收益之间是否成正比,也是不得不考虑的问题。
那么,不妨再考虑第二个问题:真的需要一禁了之吗?不出意外的话,我们这个时代的每一个人,都将与互联网相伴终生。而这一代未成年人更是互联网的“原住民”,他们从小在网上听儿歌、读绘本,自然而然地用熟了网络,也自然而然地接触到了网络游戏。这种成长过程,与过去的任何一代人都不一样。我们不可能将他们拉回到互联网诞生之前的世界,那就必须在当下的环境里去理解他们的人生。
在这样的背景下,要人为地把未成年人和网络游戏切割开,恐怕既不现实,也有刻舟求剑之嫌。事实上,游戏并不总是与“玩物丧志”相连。这些年来,网络游戏发展得非常迅速,在造就了一个庞大的新兴产业的同时,也打造出许多质量高、口碑好的游戏精品。有人把游戏称之为“第九艺术”,正是因为游戏也可以容纳丰富的文化底蕴和艺术色彩。
当然,这也并不是说就该对网游放任自流,而是说“堵不如疏”。人性是有弱点的,特别是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不足,自律性较弱,在面对游戏这样的诱惑时,不可能完全管住自己。这不是哪一个孩子的问题,而是普遍的共性问题。这时,就特别需要家长发挥甄别、监督的作用,需要学校进行引导、教育,用更多“柔软”而细致的手段将孩子带上正途。
孩子的成长就是与各种困难作斗争的过程,遇到问题,学会解决问题,才能慢慢成熟起来,真正“长大”。一禁了之看似“一了百了”,但我们能为他们永远营造一个“纯净”的空间吗?终有一天,他们需要独自面对网络游戏。难道只要过了18岁,人体就能自然“长出”对游戏的“免疫力”吗?、
内容参考: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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